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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始执行新版医保药品目录

发布日期:2024-01-19 09:32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1月1日起,按照统一规定,我市开始执行《2023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这是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连续第6年进行调整,共新增126种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088种。

  此次目录调整共新增126种药品,其中肿瘤用药21种,新冠、抗感染用药17种,糖尿病、精神病、风湿免疫等慢性病用药15种,罕见病用药15种(其中阿伐替尼片同为肿瘤用药),其他领域用药59种。同时,调出了1种即将撤市的药品。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将增至3088种,其中西药1698种、中成药1390种,中药饮片仍为892种。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先诺特韦片/利托那韦片组合包装等3个国产新冠治疗用药以合理的价格纳入目录,为疫情常态化管理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在谈判/竞价环节,143个目录外药品参加,其中121个谈判/竞价成功,成功率为84.6%,平均降价61.7%,成功率和价格降幅均与2022年基本相当。叠加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因素,为患者大大减轻了负担。

  医保药品目录经过连续6年调整,累计新增进入744个药品,同时将一批疗效不确切、临床易滥用的或被淘汰的药品调出目录,引领药品使用端发生深刻变化。医保药品在医疗机构药品使用占比逐年上升,主导地位进一步巩固,临床用药合理性得到积极改善。同时,创新药进入医保速度明显加快,常用药品价格水平显著下降,重大疾病和特殊人群用药保障水平大幅提升,显著降低了群众用药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