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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卫体局发布健康提示

发布日期:2023-05-22 08:40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当前,新冠疫情的传播流行并未结束,全国疫情仍处于零星散发状态。尤其是“五一”假期之后,我县哨点监测医院已累计监测报告新冠病毒感染病例30余例,相比3-4月份出现小幅上升趋势,新增病例除首次感染者外,再次感染的病例也逐步上升,但在院重症病例数均未出现大幅增加,医疗机构正常诊疗秩序也未受到影响。总体来看,全县医疗服务秩序正常,未出现规模性疫情。

  在此,县卫体局做出如下提示:

  一、正确认识当前疫情形势。世界卫生组织宣布新冠疫情不再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意味着新冠疫情作为全球卫生紧急状态已经结束,但新冠疫情还未结束,新冠病毒仍在不断变异,新冠病毒对人类健康的威胁仍然存在,仍要围绕“保健康、防重症”的工作目标,继续落实第十版防控方案要求和“乙类乙管”各项措施。

  二、继续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广大居民外出活动时仍要做好个人防护,注意手卫生。进入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场所,或出现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症状期间,应佩戴口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超市、影剧院、客运场站、景区接待处等环境密闭、人员密集场所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等前往室内公共场所,建议佩戴口罩。

  三、尽快补齐免疫水平差距。存在免疫水平差距的目标人群主要是未感染且未完成既定免疫程序的人群,和已感染且未完成基础免疫的人群。由于人群接种疫苗和新冠病毒感染后的免疫力存在随时间衰减的客观规律,仍建议符合条件的人群能够积极主动地接种疫苗,获得更强的免疫保护能力,进一步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

  四、关注“一老一小”重点人群。建议老人、体弱人群及儿童尽量不到人多拥挤、空气流通不畅的地方。保持室内环境通风,可有效降低病毒传播的风险。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要强化人员健康监测,及时发现、救治和管理感染者,加强日常通风、清洁、消毒等工作,视情况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措施。

  五、“二阳”患者调整心态应对。无论是二次感染还是新变异株导致的感染,临床表现目前看都比较类似,主要表现在上呼吸道,重症的病例较少。一旦感染不要恐慌,合理使用对症治疗药物,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对老年人、有基础病的,要关口前移、早期干预,重症患者需及时住院治疗。

  六、加强医疗机构内部防控。各级医疗机构要规范人员防护,加强人员培训,熟练掌握第十版诊疗方案;加强内部感染管理与控制,严防院内交叉感染;要增加小分子药物等药品储备,强化重症救治资源准备,完善医疗设施设备配备,不断提高医疗救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