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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人民政府大发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官网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23 16:00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3-00450 发布时间 2023-03-23
发布机构 垣曲县人民政府 文号 垣政发〔2023〕4号
主题词 财政、金融、审计 体裁 政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县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建立健全财政绩效管理体制,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共山西省委 山西省人民政府大发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官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39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大发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官网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21〕42号)、《运城市财政局大发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官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运财监〔201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预算绩效管理实际,经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大发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官网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分级管理、完善机制、强化应用,建立健全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支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体系,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县级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绩效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具体包括“健全一个体系,完善六个机制”。

  (一)健全“一个体系”

  构建事前、事中、事后“三位一体”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全方位”就是要构建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将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对象从项目为主向政策、部门和单位整体拓展,从财政支出为主向政府财政运行拓展,形成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等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

  “全过程”就是要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将预算绩效管理贯穿到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

  “全覆盖”就是要完善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所有财政性资金全部纳入绩效管理。

  (二)完善“六个机制”

  1.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机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编实预算绩效目标。按照“谁批复资金,谁批复目标”的原则,将绩效目标随同预算一同批复下达。

  2.完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机制。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确保绩效目标的实现。加强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将绩效监控结果作为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的依据。

  3.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将绩效评价范围由项目支出评价逐步拓展到部门整体、政策和政府财政运行综合绩效等方面,将事后结果绩效评价逐步扩展到事前评估、事中监控等环节,并不断提高绩效评价质量。

  4.完善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资金安排、政策调整、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的重要依据;将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与预算安排适当挂钩。

  5.完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机制。按照预算信息公开要求,加大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力度,公开预算绩效目标和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透明度。

  6.完善预算绩效责任约束机制。压实绩效管理主体责任,实施绩效管理激励约束,强化绩效管理监督问责。 

  三、基本原则

  (一)统一领导,各司其职。预算绩效管理由县政府领导,财政部门牵头,各预算部门(单位)具体负责。财政部门是预算绩效管理的组织主体,负责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组织并指导各部门(单位)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预算部门(单位)是预算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具体实施本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社会各界对评价结果进行监督。

  (二)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与政府采购、资产管理有机结合,构建事前、事中、事后绩效管理闭环系统。按照“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的原则,各部门要将全部资金纳入绩效管理,编制绩效目标。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财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部分预算单位和涉及民生领域的重点项目和部门(单位)整体资金运行情况开展预算绩效抽评工作,提升覆盖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持续时间长的重大政策、项目的实施效果。

  (三)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完善事前评估、绩效申报、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管理流程,健全绩效指标框架和分行业领域的绩效指标体系,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标准科学、程序规范、方法合理、结果可信,加强预算绩效公开,主动向县人大报告、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四)压实责任,约束有力。明确各部门(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流程、考核等方面的制度性约束机制。增强“花钱必问效、无效低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建立“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对等机制,切实履行好财政资金管理使用责任。

  四、主要内容  

  预算绩效管理包括: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事中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应用、绩效信息公开六个方面。  

  (一)事前绩效评估 

  1.评估内容

  拟新增400万元(含)以上需县级财政预算安排的重大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财政项目入库、申请预算、申报债券的必要条件。具体评估内容包括:

  (1)立项必要性。主要评估项目设立是否符合国家及省、市、县相关行业发展政策相关,是否与主管部门职能、规划及年度重点工作相关,是否有迫切的现实需求和明确的服务对象,是否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是否按规定履行主管部门审批程序等。

  (2)绩效目标合理性。主要评估项目绩效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与相关规划、计划相符,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和现实需求是否匹配,绩效目标和指标是否细化、量化,目标值是否具有科学性、前瞻性等。

  (3)投入经济性。主要评估项目投入产出比是否合理,成本测算是否充分,成本控制措施是否科学有效等。

  (4)实施方案可行性。主要评估项目实施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可行,人员、设施、物资等基础保障条件是否具备,不确定因素和风险是否可控,项目是否采取有效的过程控制措施等,项目设立、清理和退出是否有明确的时限和步骤,是否符合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要求。

  (5)筹资合规性。主要评估项目资金来源渠道、筹措程序是否合规,投入渠道及方式是否合理,筹资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按规定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和债务风险评估等。

  (6)其他需要评估的有关内容。

  2.责任分工

  (1)财政部门负责拟定事前评估管理办法和工作流程,指导、督促县级预算部门(单位)实施事前绩效评估。对预算部门(单位)实施的事前评估进行审核,根据事前评估结果完善项目库管理,加强评估结果与预算安排的结合应用。财政部门要加强审核力度,对未提供事前评估报告的,不予纳入财政项目库,不得安排预算、债券资金。对论证不充分、无法有效支撑评估结论、建议调整完善后予以支持的项目,财政部门应当予以退回要求部门(单位)调整完善,部门(单位)调整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受理。

  (2)各级预算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事前评估实施细则,开展本部门(单位)事前绩效评估工作,向财政局报送事前评估报告,对事前绩效评估结果负责。根据事前评估结果完善本部门(单位)项目库入库管理,评估结束后将事前评估结果为予以支持的项目纳入部门项目库,采取成熟一批报送一批的方式,报送财政项目库,为年度预算编制做好储备。

  (3)财政部门、县级预算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按照有关规定,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拟新出台的重大项目开展事前评估,并加强对第三方机构的指导,对第三方机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二)绩效目标管理 

  1.编制内容

  (1)绩效目标一般分为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由预算部门申请预算资金时同步填报,预算执行过程中申请调整预算的,调整预算时一并上报调整的绩效目标。绩效目标包括产出、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绩效指标,是预算绩效管理的基础和前提。

  (2)设定的绩效目标应指向明确,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部门职能职责及事业发展规划,并与相应的预算支出范围、方向、效果紧密相关;绩效目标应从数量、质量、成本和时效等方面进行细化,以定量表述为主,不能以量化形式表述的,应当采用分级分档的形式定性表述,并具有可考评性;设定绩效目标时要经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目标要符合客观实际,确保在一定期限内如期实现;绩效目标要与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

  2.责任分工

  (1)财政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绩效目标管理的有关制度,建立和完善与绩效目标管理相匹配的绩效指标库,组织和指导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项目绩效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报工作,对预算部门(单位)编报的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和批复。财政部门对口业务股室对预算部门(单位)上报绩效目标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求报送单位进行调整和修改,监督评价股对各预算部门(单位)编报的绩效目标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可列入预算或拨付资金。

  (2)预算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制度,完善绩效目标管理流程,建设本部门(单位)绩效目标指标体系,按照本部门(单位)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和《垣曲县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办法》要求,编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提高编报的绩效目标质量,并根据财政部门反馈的审核意见修改和调整绩效目标,在规定时间完成绩效目标编报工作。

  (三)事中运行监控  

  1.监控内容

  依据绩效监控主体的不同,绩效运行监控分为预算部门(单位)自行监控和财政部门重点监控两种方式,以预算部门(单位)自行监控为主财政部门重点监控为辅。监控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实施进度。项目是否按照计划实施、能否按期保质完成,项目实施进度是否与预算执行进度相匹配。

  (2)预算执行进度。包括预算资金拨付进度、实际支出进度以及预计结转结余情况。

  (3)目标实现程度。绩效目标是否发生偏离,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否与预期相符、是否与项目实施进度相匹配。

  2.责任分工

  (1)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全县预算部门绩效监控管理相关工作。制定完善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绩效监控管理机制,完善绩效监控方式,对绩效运行出现偏差的督促预算部门整改落实。财政部门在预算部门自行监控基础上,抽取部分部门整体和项目绩效开展重点监控工作,对部门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跟踪监控,并将监控结果作为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的依据,对存在严重问题的暂缓或停止预算拨款,对预期无效或低效的按程序提出调整或取消预算的意见。

  (2)预算部门(单位)负责制定本部门绩效监控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绩效监控管理制度,细化明确内部绩效监控职责分工,具体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绩效监控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重点绩效监控,做好数据采集、填报和核查等相关工作,及时纠正本部门(单位)绩效监控发现的问题,落实绩效监控相关整改意见。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监控表及分析报告,并对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监控过程中预算部门确因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项目不再实施或确需调整绩效目标的,应随同预算调整报告按规定履行调整程序,调整预算绩效目标。

  (四)事后绩效评价 

  1.评价内容

  (1)事后绩效评价的内容包括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财务管理状况(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其收益管理情况等)、项目管理情况(项目投资、项目实施、成本控制、政府采购、合同管理、质量控制情况等)、为加强管理所制定的相关制度及采取的保障措施执行情况、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预计产出、效果和影响力等)。  

  (2)绩效评价采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方法,从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评价。评价实行百分制,按照综合评分分级:综合评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80分-89分的为“良”,60分-79分的为“中”,60分以下的为“差”。

  2.责任分工

  (1)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完善我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建全健全预算绩效评价机制,组织、指导全县预算部门(单位)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工作;在预算部门(单位)自评基础上选取资金规模大、社会关注度高、上级要求必须评价的预算部门和重点项目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评价工作,依法依规对第三方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

  (2)预算部门(单位)负责制定、完善本部门的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完善内部绩效评价机制,组织本部门(单位)在当年预算年度结束后开展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自评工作。自评结束后将绩效自评表和自评报告报送至财政部门对口业务股室,由业务股室审核后报监督评价股备案。配合财政部门开展重点项目评价工作,向财政部门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提供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五)评价结果应用  

  1.应用方式

  (1)财政部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对评价等级为“优”和“良”的,根据情况予以支持;对评价结果为“中”和“差”的项目,根据情况予以核减预算直至取消。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或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结果连续两年评定为“差”的,财政部门对有关部门进行约谈,要求其说明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2)对重大项目责任人实行绩效终身责任追究制。对使用财政资金严重低效无效并造成重大损失、绩效自评弄虚作假且情节严重、财政和审计抽查结果与自评结果出入较大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2.责任分工

  (1)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结果反馈应用机制,指导预算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应用工作;财政部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财政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后,在2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绩效评价结果和整改要求反馈被评价部门和单位,并明确整改时限,对整改不到位或不进行整改的,财政部门将调整项目或调减资金直至取消。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进展情况,将重大政策、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随政府决算草案同步报送县人大,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2)预算部门(单位)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单位)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及结果反馈应用机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及整改要求,制定整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按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整改落实情况。对预算执行率偏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项目,要单独说明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到位。    

  (六)绩效信息公开

  1.公开内容

  预算绩效目标在预算批复后以绩效目标申报表形式公开;部门(单位)绩效自评结果在决算批复后以自评表、自评报告的形式公开;财政部门组织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以报告的形式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应当符合政府信息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和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公开载体为县政府门户网站等。

  2.责任分工

  (1)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我县预算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在相应时间节点督促各部门(单位)及时公开相关绩效报表和报告。要求未及时公开或公开内容不符的部门(单位)限期改正。对于整改不力的将采取通报、约谈和现场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到位。 

  (2)预算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部门(单位)开展绩效信息公开工作,审查公开内容中的涉密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涉密内容,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不予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工作主动性,将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本部门预算管理的重要工作任务,加强组织领导,优化人员配置,积极配合县财政局开展工作,确保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确保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同步制定绩效目标,项目执行期间按照绩效目标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控,项目完成后全面实施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及时向县财政局反馈。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主体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三)抓好责任落实。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责任意识,充分认识预算绩效管理的重要意义,树牢绩效理念,转变“重分配、轻管理,重使用、轻效益”思想,营造绩效氛围,积极推进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将绩效管理责任落到实处。县政府将各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  

  (四)强化结果应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要进一步提高绩效评价报告质量,为评价结果应用奠定坚实基础;财政部门和各预算部门(单位)要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机制,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挂钩机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政策完善和加强管理的重要依据,使财政资金安排真正体现结果导向,提高我县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本实施意见由县财政局负责解释。

  垣曲县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