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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大发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官网印发垣曲县城市建设“七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7 11:41      来源: 垣曲县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YC04100/2023-00283 发布时间 2023-02-27
发布机构 垣曲县人民政府 文号 垣政办发〔2023〕6号
主题词 综合政务 体裁 政办发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垣曲县城市建设“七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垣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垣曲县城市建设“七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1月12日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中大发体育_中国足彩网-在线|官网全方位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相关要求,聚焦我县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短板弱项、亟需优先解决事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热点”问题,加快建设“布局科学、设施完善、交通便捷、功能齐全、特色明显、民生保障、宜居宜业宜游”精致小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城市建设管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高效率协同”工作要求,聚焦解决城市建设管理中法规意识不强、社会服务粗放、规划设计滞后、工程质量不高、监管机制不健全、房地产领域问题突出等方面问题,大力践行“高效、过细、见真、抓实、担当”工作作风,持续抓落实,提高执行力,力争到2023年底,实现城市“保障机制配套完善、管理效能大幅提升、城市空间明显优化、市容环境整洁清新、城市运行规范有序、管理日益科学精细”的工作目标,为建设新时代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的“美丽山城、幸福垣曲”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立足当前城市建设管理领域当务之急、最优先解决的事项和问题,扎实开展“七个专项行动”,全面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一)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行动

  1.完成57个老旧小区改造。协同对接社区、供电、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对居民生活的影响,按照预定进度,合理安排施工,严把质量关口,确保6月底前完成。(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社区服务中心、供电公司、移动、联通、电信)

  2.摸排仍亟需改造的小区及项目内容。征求民情民意,进行调查摸底,4月底前形成专题报告,报县政府审阅。(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社区服务中心)

  (二)城市道路改造提升专项行动

  3.东环路(历山路-中铜路)改造工程。倒排工期,加快实施雨污管网、排水、电缆沟等项目内容,确保6月铺装沥青竣工通行。(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公安交警大队)

  4.城区道路砼路面沥青改造工程。9月底完成舜王大街、电力路、刚玉路和七一路中段共计6公里的砼路面沥青改造工程。结合路面改造,完成舜王大街及新城大街人行道改造提升。(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公安交警大队)

  5.黄河路道路提升及两侧建筑立面提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黄河路地下管网建设、路面铺设、两侧人行道改造、亮化绿化提升及两侧建筑立面改造提升)。加快项目前期相关手续办理,确保5月开工建设。(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公安交警大队)

  (三)城市基础功能提升专项行动

  6.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历山路中段、七一路(舜王大街-滨河东路)1公里改造,确保6月底完成。(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公安交警大队)

  7.充电桩建设。实施城郊森林公园、垣曲中学、舜苑公园、中医院4个停车场充电桩建设项目,8月前开工建设,12月底前投入使用。(责任单位:能源局;配合单位:住建局、林业局、教育局、卫体局)

  8.停车位施划建设。施划停车位300个(公园纵五路150个、公园东路100个、公园北路50个),4月底前完成;新建公共停车位205个(七一中路120个,历山路85个),建设免费小车及大货车停车场各1个,9月底前完成,有效解决县城停车难、乱停车问题。(责任单位:住建局、公安交警大队)

  9.亳清河两侧亮化提升。在目前亳清河两侧亮化基础上向上下游持续延伸,打造城市夜景新亮点。3月底前,拿出初步设计方案,征求意见进行优化,6月开工建设,8月底前投入使用。(责任单位:住建局)

  10.破损路面及人行道修复。6月底前,全面完成中条大街、友谊路、历山西路、人民西路等路段破损路面修复,完成中条大街、人民西路、历山西路人行道修复,完成学府路(新职中北门)、东环路(万盛佳苑)、人民东路(城东小学)等路段人行道铺设。(责任单位:住建局)

  (四)城市管理提升专项行动

  11.整治占道经营。(1)充分调研,疏堵结合,合理规划,在城区划设15-20个流动摊点便民服务点,统一明确经营区域、经营范围、管理责任人和明显标志牌,3月底前完成。(2)加强早点夜市管理,3月底前与经营户签订管理责任协议,出店经营期间,早点8:30以前收回店内,夜市下午18:00以后出店,晚22:00前收回店内,收摊后确保店外干净整洁,无堆放经营设施、无污渍、无垃圾。(3)加大学校、医院、超市周边违规占道经营治理力度,坚决杜绝其它行业店外经营现象。(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场监管局)

  12.整治车辆乱停乱放。(1)3月底前,出台《垣曲县共享电单车管理运营考核细则》,建立共享单车市场准入、退出、日常监管和监督考核管理机制。(2)6月底前,结合城市建设,拿出停车场(位)建设规划报县政府审定。(3)道路改造提升结束后,及时施划标志标线、停车位,加大巡查整治力度,对不在停车位停放的车辆,一律贴单警告驱离,对于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甚至采取过激行为阻碍执法的,严厉进行打击。(责任单位:住建局、公安局、公安交警大队)

  13.加强园林绿化管护。(1)3月底前,制定《垣曲县城区园林绿化管护考核细则》,建立完善考核、处罚和淘汰机制。(2)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绿化管护成效检查,建立台账,每季度对绿化管护承包单位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拨付管理费用的依据。(3)对行道树和中层乔木的下垂枝条修剪每年不少于一次;对灌木、绿篱、草坪修剪至少4次;对倒伏、枯树及时扶正清除,对缺株、死株及时更换,对裸露树坑、边沟凹凸不平、泥土外流、池沿损坏等现象及时修整;每年给树木打药至少3次,确保及时祛除病虫害;根据天气情况,及时对树木绿化带进行浇水。(4)9月底前,根据考核细则,对绿化管护承包单位进行统一考核,实行末位淘汰,完成绿化管护承包招标。(5)9月底前,完成新城大街、历山路等路段玻璃钢树围的增设及树根损坏马路砖修复工程;完成公园东路、公园北路、公园纵六路、中条东二街、财兵路、友谊南路等绿化工程。(责任单位:住建局)

  14.加强环境卫生管理。(1)加强对第三方环卫公司考核管理,将发现问题、整改成效、处罚结果作为拨付资金的依据。(2)落实城区清扫保洁制度,按标准配齐保洁人员,每日整体清扫作业不少于2次,冬季首次清扫在上午7:30之前完成,夏季首次清扫在上午6:30之前完成;第二次清扫在14:30之前完成,其余时段全天保洁。主次干道冬季保洁时间为7:30至19:00,夏季保洁时间为7:30至20:00,背街小巷早上、下午每天进行两次清扫,确保质量达标。节假日期间,商业区、公园、广场周边要适当增加保洁力量,延长保洁时间。(3)加强重点路段的洒水降尘力度。除雨天和冰冻天气外,每日对主次干道洒水降尘4次,重污染天气要达到6次。非冰冻条件下每天对人行道及主次干道进行冲洗作业,每周对主要路段进行冲洗作业,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4)加强城区河道、城郊森林公园、体育公园环境卫生管理,绿化草木及时修剪,垃圾及时清扫清运,公厕设施保持完好、正常开放。(5)下雪等极端天气,及时做好除冰扫雪,降低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卫体局、植树绿化服务中心,各包联街路单位)

  15.加强工地扬尘及渣土运输整治。(1)全面落实“六个百分百”,做到施工现场湿法作业,出场车辆清洗,裸露地面和物料全苫盖,建筑垃圾密闭清运,施工围挡规范设置,统一高度(2.5m)、统一颜色(绿色),设置明显安全标识和施工工期等标识标牌。(2)严格落实清运建筑垃圾和运输商砼报备制,严格执行城区30km/h规定,对超速及乱抛乱洒、超载、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限速标志标牌,于3月底前设置到位。(责任单位:住建局、公安交警大队)

  16.规范城区道路、绿地挖掘施工管理。(1)3月底前,制定城区临占道路挖掘审批、监管、验收制度。(2)为确保恢复质量,建设单位要提供书面担保或施工单位交纳质保金,同时住建部门要加强施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责成施工方按要求设置绿色围挡、安全警示标志和施工工期提示,及时清理施工垃圾。(责任单位:住建局、行政审批局)

  17.公共设施及时维护。3月底前,对市政、公园、广场的路灯、井盖、人行道、台阶及其它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摸排登记,及时修复、更换损坏的公共设施;10月底前,对公园所有经营娱乐设施经营区域进行统一规划,确保布局合理,同时严格实行准入制度,对过期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娱乐设施及时予以清理。(责任单位:住建局)

  18.规范公用事业管理。(1)3月底前,出台供暖、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公共服务考核管理办法。(2)5月底前,出台《垣曲县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和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物业等行业管理办法。(3)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物业等企业每半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报县政府备案。(责任单位:住建局)

  19.加强农贸市场管理。4月底前出台《农贸市场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友谊市场、黄河市场提升改造后续管理。(责任单位: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公安交警大队)

  20.公厕维护与改造。制定管理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和维护力度,确保县城区域36所公厕正常开放使用。9月底前完成粮食局家属院、电影院家属院、舜苑公园等水冲式公厕改造。(责任单位:住建局) 

  21.加强建筑市场规划、审批、监管衔接。加强部门协同衔接,实现建筑市场事前审批、事中事后监管无缝衔接。依法打击违反规划建设行为,杜绝未批先建、中途改建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局、住建局)

  (五)城市文化提升专项行动

  22.科学合理设置街路牌和应急避难场所标识。抓紧前期工作推进,6月底前全面安装到位。(责任单位:民政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单位:住建局、交通局)

  23.历史文化展示中心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其中:人民剧院、全民健身中心、工人文化宫、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等6个场馆9月前完工投用;自然博物馆陈展、历史博物馆装修陈展、铜冶炼文化博物馆12月完工。(责任单位:文旅局;配合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审计局)

  房地产风险化解专项行动

  24.加快遗留问题解决。2月底前逐楼盘进行检点梳理,摸清问题症结,分类建立台账;针对御水湾、舜府壹号、众德花苑、西城佳园等房地产项目存在问题,结合群众意愿,成立工作专班,“一楼一策”“一户一策”,拿出办法措施,限期化解到位。  

  25.加强房地产项目监管。(1)新建项目“四证齐全”方可开工建设,“五证齐全”方可开始预售。(2)加强续建项目预售资金监管力度,专款专用,确保在建项目顺利竣工交付使用。(3)管服并举,主动下沉企业对接服务,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增进企业发展信心,持续推进复工复产, 促进房地产市场回暖和行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4)5月底前出台《垣曲县物业管理细则》,对物业企业准入、业务开展、信用评价考核、退出机制进行规范并加强管理。(5)探索“三无小区”由国有物业接管新模式,5月底前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报县政府。(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社区服务中心)

  (七)城建工程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26.高标准精细设计。把精致化、精细化理念贯穿到每项市政工程谋划布局、项目设计中,委托资质优、实力强的设计团队根据规划设计条件,综合地质勘察等各项因素,高标准、科学精细进行设计,方案经专家评审报县委县政府审定后,进行施工图设计。

  27.高层次选择队伍。加强住建管理队伍建设,培养一支责任心强、懂管理、会管理、能管得好的业务骨干;建立监理红黑名单制度,选择高素质、负责任的监理队伍参与工程建设,对于不负责任的监理企业,纳入黑名单予以惩戒;选聘责任心强、懂业务的专业人才配合抓管理、抓进度、抓质量。

  28.高水平严格管理。在工期管理上,住建部门要着力抓好“深化项目前期工作、择优选择技术措施、优化施工组织方式、强化建设与运营有序衔接”四个方面工作;在工程管理上,要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大人员投入力度,提升项目管理水平,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在施工现场管理上,应规范设置工地围挡,并根据施工进度,动态调整、合理设置工地围挡,涉及占路的应尽量减少围挡范围,做到未施工的不围,已完成施工的围挡应及时拆除,压缩施工占路时间,快围快退快施工,让路于民。同时认真梳理当前工程中存在的井盖、面层、破损等问题,3月底前逐项整改到位。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责任单位:住建局;配合单位:财政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城市是全体市民的“大家庭”,城市建设与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社会性民生工程,也是最有温情、最有温度,让群众有幸福感、满足感的事。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抓落实的自觉,提高抓落实的水平,压实抓落实的责任,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研究推进,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盯紧持续抓落实的责任机制,统筹推进,抓出成效。要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各自领域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二)细化方案,加强协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结合具体工作细化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推进举措、完成时限、责任领导、责任人,迅速“到项目的一线工地去、到矛盾最多的地方去、到群众反映问题最多的地方去”,研究部署推进工作。要加强协同配合,对于疑难问题,部门之间要建立协同机制,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形成整体工作合力,不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纵深开展。

  (三)强化督导,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将该项工作纳入重点工作督查范围,以督查倒逼责任落实。对领导重视、行动迅速、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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